耿直BOY较真广告语,吃旺旺运气没变旺!

   2016-09-27 中国广告网2580
核心提示:近日,南宁市民谢先生因为吃了旺旺雪饼运气却没变旺,一怒之下向执法部门写信举报,称旺旺宣传已构成欺诈,并要求旺旺作出赔偿。

近日,南宁市民谢先生因为吃了旺旺雪饼运气却没变旺,一怒之下向执法部门写信举报,称旺旺宣传已构成欺诈,并要求旺旺作出赔偿。其是根据旺旺的广告语“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 谢先生认为吃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时超市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提供该产品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如不能,此产品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法规,要求赔偿500元。

据此,有网友评论道,“这还真是一道难题。如果谢先生胜诉了,就会得到旺旺的赔偿,而且他也会跟着出名了,这样他就有钱又有名了,证明他运气确实变旺了。如果他因为旺旺运气变旺了,也就说旺旺并没有虚假宣传。但是如果旺旺没有虚假宣传,谢先生就不可能胜诉。胜诉和败诉是互相矛盾的。”这位网友的评论可谓精辟。

其实,类似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语还有很多,诸如“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太平洋保险保太平”、“平安保险保平安”,或者诸如“老婆饼”、“鱼香肉丝”里面有没有老婆或者有没有鱼肉一般,还是得从法律层面去弄清楚的。

其实是品牌商的广告效应

广告是一门“劝说”的艺术,通过种种形象化的语言和生动的画面,对人们的消费行为产生影响。在公众眼里,“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只是一句“讨口彩”的祈福语,让人心情愉悦,产生购买欲望,但一般人并不会真的认为运气会变旺,进而在受误导的情况下不理性地消费。

通常情况下,这种“误导”人们的广告语并不会人使人们盲目的购买,相反人们会公知的知道这是一种商家的策略,一种宣传方式。最高法《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新《广告法》则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实践中,对夸张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广告,执法人员并不能单凭自己的主观认识轻易下结论,而是从一般人、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角度进行综合分析。


所以,类似"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太平洋保险保太平”等广告与并不涉嫌虚假宣传。只是当事人过于的较真,偏离了一般人的认知,才会在网络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但还是要区别对待,这样的广告语以后还是少些为好。

广告当少些套路多些真诚

其实,当事人谢先生这样做出发点还是好的。作为消费者,本身具有合法的权益伸张权。他所说的“要求提供旺旺雪饼能让运气变旺的依据或证据”,看起来像在说笑话,其实是很严肃严谨的求实求证。这种态度,往往是绝大多数消费者缺失的。

新广告法出炉以后,广告监管越来越严格,针对现今公众的认知,往往还需要严肃对待。之前的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在自家产品的牛皮纸包装上写到“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这一个“最”字,就被罚款了20万。由此可见,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较高、执法的环境体系越发完善的背景下,产品要做广告,内容须三思而后行。否则,譬如旺旺碰到像谢先生那样愿意较真的消费者,可能就是“他认真,你就输”的状况。

做广告,写广告语,真当少些套路多些真诚的好。广告是高度创意的领域,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总会让消费者过目难忘。但在产品情感表达和虚拟承诺之间,应当明确法律对此的界线何在,会不会越过底线。否则,用非具体功能描述来打擦边球,实则是投机和博弈。这种用最小成本来赚取最大营销效果的套路,还是少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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