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主流媒体发布广告自律诚信公约

   2009-01-21 慧聪网8390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媒体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虚假、违法、不健康广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媒体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虚假、违法、不健康广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媒体公信力,提高媒体道德水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省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山东省主流媒体共同签订发布广告自律诚信公约如下: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正确导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传播先进文化,发布优良信息,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全省媒体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传承中华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实事求是,尊重版权,不见利忘义,不唯利是图,不发布虚假、违法、低俗、误导消费者的不良广告。不以“有偿新闻”以及新闻形式发布广告。广告内容做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三、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以经济效益为由损害媒体的公信力,不以市场竞争为由违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不因部门和单位的局部利益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共同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公开广告收费标准,不随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尊重广告客户的媒体选择自主权,不打压、封杀同行媒体,不诋毁竞争对手,不以非正当手段承揽广告业务。建立严格的广告承接、验证、审查、合同、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广告审查员责任,严把广告审查关。对证明文件不齐全、不真实、不合法的广告拒绝发布,自觉维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关心社稷民生。坚持服务大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积极适应市场变化,谋划长远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广告市场环境。

       六、热衷公益事业,提倡并积极发布品位高、创意新的公益广告,坚持社会公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遵守广告代理制度,提倡广告时间和广告版面委托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代理经营。

       七、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实事求是,敬业奉献,团结互助,相互尊重。清正廉洁,艰苦奋斗。自觉维护主流广告媒体声誉,反对见利忘义,反对弄虚作假,反对一切亵渎主流媒体形象的不良行为。

       八、服从广告监管部门的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遵守“山东省广告行业自律规则”,维护广告媒体良好形象,坚持和谐共赢,共创广告事业辉煌。

       以上共同约定,各签约单位在本媒体上发布,由山东省广告协会和社会各界监督践行。

       签约单位: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有线电视中心、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山东商报、齐鲁周刊、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人民广播电台、济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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