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老三区暂停户外大型LED广告牌审批

   2010-06-18 中国宁波网19160
核心提示: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对于部分LED广告牌设置不合理,产生“光污染”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9月3日本报曾报道世纪东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对于部分LED广告牌设置不合理,产生“光污染”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9月3日本报曾报道世纪东方商业广场写字楼外墙的LED广告牌给附近东海花园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影响,11月5日本报又报道海曙区南苑鞋城的LED广告牌“刺伤”过路司机双眼,存在安全隐患。日前,市规划部门暂停对老三区户外大型LED广告牌的审批,表示将研究制定我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规范性文件。

  三方面规范性建议

  记者从市规划部门了解到,目前对于户外大型LED广告牌的设置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具体的技术指标可供参考,现有的管理依据只有2008年《宁波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该《导则》虽然对LED广告牌设置有光源、交通、噪声等方面的要求,但没有对这些要求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再加上国家目前没有对LED广告牌涉及的“光污染”问题做出具体技术指标,给规划部门的审批和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针对近几年市民反应比较集中的LED广告牌造成“光污染”的问题,市规划部门日前表示将暂停对老三区户外大型LED广告牌的审批,并对LED广告牌设置的高度、亮度、播放速度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建议:高度上要求在城市道路和路口新设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必须控制在离地面20米以上,以避免直射光线;设置方向只准垂直或仰视方式。亮度上要求在商业区及周边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1000cd/m2(相当于500瓦灯泡的亮度),在其他地区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等于400cd/m2。播放速度则要求在城市道路两侧(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不能播放活动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也应采取慢转换方式。

  经营者支持出新规

  据此前媒体报道,结合主城区几条商业街道近期的街景整治工作,城管部门将对违章建设的户外电子显示屏设施予以拆除。记者了解到,由于LED广告牌从审批到日常的使用涉及到规划、工商、城管、环保等多个部门,下一步如何操作仍在协商之中。

  那么,作为LED广告牌的经营者,对这项“禁令”的出台和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又有何看法呢?

  “中山东路从开明街到江厦桥,短短几百米路就有好几块LED广告牌,最近在二百商厦的外墙上又增加了一块。如此密集,能不晃眼吗?”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广告公司也在做相应调整,比如降低亮度,限定广告牌开启时间等,“规划布局的不合理使得这些努力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这一点希望规划部门在今后的审批中予以考虑。”

  针对规划部门提出的下一步将就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规范性文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支持,但也提出了自己的两点看法:其一,希望规划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能征求多方意见,“其实这次提出的四点建议,像对亮度值的要求很多经营者已经在做,像画面播放时间大于等于15秒也是可行的,但也有些要求在技术上是比较难实现的。”其二,希望规范性文件一旦出台后,相关部门能增加审批、布局、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903213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