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发布虚假房产广告将处5倍罚款

   2006-05-28 中国喷绘网26600
核心提示: 从下月起,销售广告没载明许可证号、含风水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今后不能在房产广告中出现,否则将会受到广告费的1至5倍的处罚
 从下月起,销售广告没载明许可证号、含风水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今后不能在房产广告中出现,否则将会受到广告费的1至5倍的处罚。昨天上午,海淀工商分局广告科向辖区的100余户房地产商发出如上通知。

  海淀工商分局广告副科长王大鹏介绍,根据调查了解,目前的房地产广告主要存在6个方面的问题(详见附件),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重视。今年截至目前,海淀工商分局广告科共查处10起房地产广告违法案件,罚没款共14万余元,涉及到销售广告没载明许可证号、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等。

  王大鹏告诉记者,按照市工商局6月对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的要求,海淀安排5月20日至5月31日,为企业自查阶段。从下月1日起至当月29日,海淀工商分局将开始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构成虚假广告的将对广告发布方处以广告费1至5倍的罚款;如《广告》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房产广告主要问题

  1.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2.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的内容。如:此项目位于系风水宝地等内容。

  3.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如:此项目到天安门只需15分钟车程。

  4.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如:此项目有很大投资价值,每年的回报率在9%以上。

  5.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未表明出处。

  6.含有夸大或虚构项目环境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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