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如何破茧传统广告模式?

   2006-07-04 中国喷绘网45760
核心提示:针对网络电视今后赢利模式,业内外人士探讨声一直未曾停止过。是把传统电视媒体的广告主赢利模式嫁接到网络电视行业,还是要从用

针对网络电视今后赢利模式,业内外人士探讨声一直未曾停止过。是把传统电视媒体的广告主赢利模式嫁接到网络电视行业,还是要从用户消费者“裤兜中拿钱”,或者另辟蹊径地寻找新的赢利模式?一些网络电视“操盘人”和行业专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广告+资费”共赢的模式
  诺盛电信咨询高级咨询顾问王晓莉

  目前,网络电视的收入方式主要来自广大用户的使用费用,资费设计对用户感知来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所以说,仅仅依靠公众用户使用费的收入这一单一赢利模式对整个产业链的发展的贡献“只能说是杯水车薪,因此我们认为今后的赢利模式应该是‘广告+资费’这种共赢模式。”

  如果网络电视的盈利模式现阶段照搬电视广告模式,可以说是把网络电视扼杀在摇蓝里。在网络电视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不明朗的情况下,通过大量的广告来获取利益,对网络电视最终用户的客户感知度会大大挫伤,没有了最终用户的使用,再好的赢利模式设计也只是空中奇想。

  通过对用户和网络电视特点的分析,网络电视运营者应采取“改造赢利模式,实现广告与资费共赢”的策略,构建合理的赢利模式。

  赢利模式的策略可以总结为:细分节目内容,确定哪些为收费节目采用资费盈利,哪些是免费节目采用广告赢利;增值业务的盈利模式,应根据具体的内容及业务方式采取不同的灵活的盈利模式;按时间段进行资费的设定,分流用户集中使用网络电视业务的流量;研究看广告累计资费的方式,从广告商处收取一定费用的盈利模式;计费系统应该能够支持不同盈利模式的开展。

现阶段的盈利模式是网络电视开展初期的试探型模式,随着业务内容的丰富化及用户消费习惯的形成,有这样的前提条件的保证,盈利模式的过渡会是一种自然过渡。

  用户消费习惯的培养是一个过程,是保证网络电视产业链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认为用户的消费与接受习惯的培养应遵循如下原则:1、细分人群,针对不同人群的消费偏好,提供不同的内容包,提高用户的感知度;2、资费标准的制定应划分阶段,在业务发展初期,给予资费优惠;3、结合各地的人文特色,以互动体验的活动方式,提高用户感知。

  游戏可成为网络电视救命稻草

  《数字音乐》杂志出品人张志远

  网络电视这个新兴的行业必须告别以往的单靠有线月租和电视广告这样单一的赢利模式——还按广电以前的模式收用户几十块钱月租这个模式的话,用户数量并不很大,需要一点点儿慢慢培养,这样,对于运营商来说,回收周期就太长了,必定亏钱;另一方面网络电视是由消费者VOD视频点播,而不用像传统电视一样坐等广告插播,用户是不会点播广告来看的,传统电视“强迫式”的广告营销将不再适用。加上广告商一直都对网络性质的广告认知度很低,短期内他们采取的态度会是观望。

  虽然,网络电视可以经营的业务非常多,如可视电话、自拍视频、租借类视频、电视点播、博采、PC内容共享服务等。但其主要的是针对家庭用户,要考虑到家庭用户上网的操作能力很弱的实际情况,如何让普通消费者去克服困难,去学习操作密密麻麻的遥控器,必须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东西,让人很兴奋的体验。是什么东西可以有这样的奇效呢?

想来想去,唯一具有高粘性、肯让用户不间断的、长期重复的,最重要的是肯为之付费的只有游戏!游戏是一个老少皆宜,并且网民和非网民都容易学会操作的一项服务。网络电视中麻将和棋牌这一类现实生活里也有的游戏,由于玩法和规则是我们普通人都熟悉的,所以相比那些花哨的众多其他服务,大部分人容易操作并肯为之付费的只有游戏。而且游戏也不像电影和音乐一样容易被盗版,所以更具赢利性。

  游戏是衔接目前业务和今后新业务的一个杀手级应用,它既是用户会广泛使用,又是用户肯为之付费的业务。然后要靠互动节目,如体育节目,可以有奖比赛结果竞猜,利用遥控器在电视屏幕上就可以完成操作,其他如互动音乐点歌、IP视频电话聊天等。

  现在和以后都会是多种赢利模式并存,而不会是只有一种赢利模式主导。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最赚钱的业务模式绝对不是节目本身,节目是基础,游戏和一系列的增值业务才是能赢利的业务。就像新浪这样的门户网站最强业务的是提供新闻内容,但赚钱的确实其他业务一样。

  游戏这一产品则可以把消费者付费收看网络电视变成一种长期重复的行为或者是生活方式。

  网络电视用户可以方便地跳过广告插播,只有体育直播或真人秀等节目可不让消费者跳过广告。以后新的互动类、嵌入类广告会适合网络电视模式,就是按消费者兴趣主动点击,按点击次数记费,或把广告植入在剧情里。

网络电视的互动性带来创新的广告业务模式。网络电视运营商能掌握到更精确的用户信息,并根据用户习惯对广告业务进行定制。另外,“资讯链接”也是一个新的广告模式。例如当用户在看节目时,看到主人公的服装非常漂亮,于是会点击屏幕出现广告链接,显示该衣服的质量、品牌、价格等全方位信息。

  但是我们不要对网络电视广告的规模有太大期望,因为网络电视广告就像网站广告一样,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广电运营商要告别以往粗放式的广告营销,迎来细分市场时代的来临。用小投入,低成本赢利模式,在低收入的情况下,按市场收入来决定投入成本。

  “按需点播”与“虚拟直播”

  无锡广电太湖明珠网运营总监林刚

  “网络电视既然从传统媒体来,何不重新思考、总结一下传统广播电视的盈利模式的利弊,看看是否可以有所启发与借鉴。”

  传统的广告模式在网络电视上的应用,可以基本借鉴并照搬。需要注意的就是网络电视自身的品牌问题,切不可简单直接地整体转播传统的广播电视节目。

  首先,原始广告信息、节目源进来,如果不经加工,会带有许多原先媒体上的广告信息。但从长远战略上来讲,这种加工必不可少。客户在传统广电媒体上的广告只是支付了传统媒体上的广告费,网络上的发布必须另外支付费用。这种习惯与规则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必须要定好;第二,网络电视的频道概念策划。网络上的用户与现实生活中的普通电视用户的重合率较低,网络电视必须要好好地研究网民的心态、收视习惯以及消费习惯,重新定位网络电视的频道策划与广告吸纳。

  网络广告要吸引广告业主,必须要给业主画一个足够大的饼。除了传统的门户之外,网络电视是当前最足以支撑这张饼的原料了。其他说得有点极端点,所谓的收视率指数,千人成本以及点击成本等等这些专业术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给广告业主一种信心,一种广告投入后行之有效的信心。在这一点上,应用网络电视项目的网络广告,理应赢取更多广告业主的注意。

说的具体些,网络电视无外乎产生“按需点播”与“虚拟直播”两大应用,那么,其赢利模式则可以围绕着这两大应用来产生。

  首先,在按需点播方面,仅仅只是一个“视频广告”的概念,就足以让愿意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的业主们兴奋半天了。网络电视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视频广告播放后台,提供相应的点击播放代码,供广告业主在自已的网站、特点的广告位置甚至一些合作的站点放置自己的视频广告链接。利用网络电视良好的网络连接特性与稳定服务功能,实现自己在网络上的多媒体宣传。同时,针对像“电视直销”这样的概念,可以将相应的视频介绍片断按产品类别在放置网上流媒体浏览,与传统的电视直销相结合,全力发挥网络上的随时点播、随时查看的特性。

  其次,在虚拟直播方面,网络电视更是给视频广告开拓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实际上,在现代社会,广告资讯与新闻信息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大量的广告资讯在另一个层面上同时也是网友或者是消费者所关心的东西。比如促销信息、二手交易、餐饮介绍等等。我们可以利用虚拟频道理论上可以无限制开设的优势,开设大量专业化、定位化的网络电视频道。分别提供从购房、装修、就餐、购物等方方面面的视频资讯,中间穿插大量相关的纪录片、教学片。这些表现上都是广告的信息,经过一番整理与编排,完成可以成了一个都市生活资讯集中的新阵地。

  以美食频道为例,可以根据不同时间内上网用户所需要了解的不同,将各类餐饮行业的视频广告以及宣传片进行分类重组。实际上,现代传播正不断地向窄播化方向发展。单纯片面地追求单一媒体的关注度的努力已经是不必要的了。通过网络电视的“虚拟直播”功能,我们可以在单位频道关注度大幅下降的同时,通过对单个专业频道的有效宣传对象的固定,以及以更多量的频道数来增强整体的影响力。

  也许有人会质疑这些集中大量商业化信息的可看度。实际上,这种错觉是在传统媒体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得出的,像大超市,完全是由各种以赢利为目的的场所,依旧是人来人往,为什么?因为来的人都是冲着消费而来的。我们可以称为商业网络电视频道,它实际上一种视频版的分类信息平台,通过流媒体的技术,实现了信息的声情并茂。网友或用户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来决定:看或是不看,看这个或是看那个。

  最后,在两者建成的基础上可以实现点播与直播的相互渗透,开拓出更多的盈利空间。同时,在流媒体技术发展过程中,富媒体技术的开拓,又将给网络电视领域开发出更多更新的商业应用案例。

“最后,我想表明一下,我的观点并非是否定‘向使用用户收费’的已有盈利模式,而是对于当前所处的这样一个特殊媒体转型时期、一个突现市场动荡的关键时期,力求以更快更有效的方法,使网络电视干净利索地摆脱‘烧钱大户’的形象,以最简短的方式实现盈利。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终将认同这样的‘广告为王’的阶段性战略。”

  收入结构多元而不单一,受众与广告并重

  原上海图书馆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新闻学博士钱晓文

  网络电视给传媒带来的另一重大变化,就是使赢利结构发生变化,广告收入的相对比重在下降。目前我国传媒业盈利模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向广告商出售注意力资源获得盈利。网络电视发展为传统媒体盈利模式的转变提供了良好的机会,是对以往单纯依靠广告收入来维持媒体的经营模式的突破。

  网络电视不仅带给受众一种全新的体验,为经营者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传播与营销手段,帮助媒体开拓市场,增加新的利润来源,而且在媒体与受众和广告商之间建立更为稳固的关系,提高了媒体目标受众与广告诉求对象之间的重合度。同时内容为王的经营理念将使传媒通过内容来吸引受众,建立以受众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即在满足受众需求的基础上找到行之有效的赢利模式,而不是以广告为中心、按照广告商需求来寻找目标受众的经营方式。这就要求传媒必须顺应网络电视发展趋势,拓展广告以外的营收渠道,实现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使传媒经营从主要依赖广告商向以受众为中心、不依赖广告商的成熟的赢利模式转变,进一步夯实传媒产业化的基础。

  传媒不仅仅是信息的载体,而且成为直接影响和创造消费与生产的价值载体。传媒整合使内容的多渠道传播与商业运营相结合,将不同形式的资讯产品通过不同的平台传播给受众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销售收益。随着传媒业务结构的多样化发展,受众媒介消费方式的改变,传媒能够为受众提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服务,受众与广告主在传媒经营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

广告收入是传统大众传媒的主要来源,但在网络电视时代,受众或消费者将成为传媒另一个重要的赢利增长点,他们既是收视费的来源,也是传媒开展多元业务如电视银行、电视购物、电视短信等收取服务费的来源,因此,消费者和广告是传媒经营缺一不可的两大基点,二者相互促进,绝非此消彼长。传媒经营为实现效益最大化,必须将目标受众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消费者。

  除了对用户的收费外,现代传媒的市场盈利点至少还有两方面:

  一是广告。具有强大互动功能的网络电视必将成为广告商的“新宠”。网络广告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在不久的将来,网络广告的收入会迅速接近甚至超过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

  二是利用现有资源,开展电子商务方面的增值服务等。增值服务作为传媒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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