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联通公司利用自有移动网络资源向所有联通手机用户开展广告信息服务,此举引起了不少用户反感。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的屠磊律师表示,虽然此举未侵犯用户隐私权,但涉嫌利用客户数据牟利,侵犯用户的安宁权。
借自身优势发手机广告
中国联通目前拥有CDMA和GSM公众移动通信网,用户超过1.3亿,为此联通推出了手机广告业务,以用户数据库为基础开展定向营销。广告首先发到用户的手机上,如果用户不需要所提供的信息,可以选择取消定向发送。中国联通授权其全资子公司———联通新时讯通信有限公司全权进行手机广告业务的实际运营,不过记者从上海联通公司获悉,目前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下发到各地公司。
虽然这一业务还没有施行,但在其用户中已经引起众多说法。市民许先生表示,他是联通用户,平时经常被个人广告干扰,联通公司未经其允许就发消息会引起他的反感,由于手机号已经用了多年,他不打算更换。不过他表示,希望联通公司能多为客户考虑一下。记者获悉,对于广告短信反感的市民并不在少数。不过也有部分用户表示可以理解,高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偶尔看到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数量不能太多。
个人安宁权应受保护
在调查中发现,市民最关心的是以用户数据库为基础筛选,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权。屠磊告诉记者,中国联通并没有把客户的信息出卖给广告商,只是起到广告发布媒介的作用,这并不算是侵犯隐私权,不过它涉嫌利用客户的隐私信息牟利,而且在未经用户同意的前提下发送广告信息,这是一种侵犯公民安宁权的行为。
目前安宁权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界定,不过法理上有这一概念,目前还未正式出台的民法典(草案)第七章中已经增加了“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受法律保护”,预计随着新民法的出台,安宁权将逐渐走到“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