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粹景:工商对违法广告不能民不报官不究

   2009-02-06 慧聪网11330
核心提示: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类似以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在广告中做形象证明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类似以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在广告中做形象证明的违法广告,工商、卫生、药监部门一直都在监管查处中。但记者也从其他人士处了解到,即便是“真专家”的电视广告,工商部门往往也面临监测难、取证难的问题,“除非有消费者投诉举报”。

       预防和打击社会上的一切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从社会需要的来说,人们更希望于政府相关部门能起到预防的作用,因为只有在预防上产生作用,才能把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对社会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但现在不少地方部门都信奉“民不报官不究”,有的即使有消费者举报,也会因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或危害的不严重而得不到重视,致使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横行,每次总是要让消费者付出血的代价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种情况不仅加大了我们打假的成本,社会影响极坏,更给群众和社会增加了“恐惧感”。

       现在的虚假广告在电视上如入无人之境,细心的网友都能通过剪辑画面确认,难道拥有大量先进监控设备的政府监督部门就发现不了?有些假冒伪劣商品虽然坑蒙消费者,但谋财并不害命,不少消费者被坑以后因为怕麻烦就吃了“哑巴亏”,真正举报的或举报不休的也是被逼无奈,如果我们的监督管理者都是守在办公室里等着群众上门“申诉”,这样的打假还有什么意义?消费者的权益怎么能得到根本保护?因此,工商打假绝不能再“除非有消费者投诉举报”,“民不报官不究”了,一定要主动出击,除了对群众反应的问题,事无巨细要一查到底外,更应该主动监控市场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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