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台、电视广告违法情况有所抬头。1-2月份春节期间的电台和电视广告违反规定采用专家访谈和专家咨询形式发布广告的情况有所增多。监测显示,在杭的10家电台媒体中,有9家存在以专家访谈、专家咨询等形式发布广告的问题。在杭的14家电视媒介中也有8家存在上述情况。如《角燕G蛋白》的电视广告就利用上海、北京等专家教授的形象,开展咨询和访谈活动,误导消费者。
二、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四类广告违法现象依然严重。1-2月上述广告的违法量占全省违法广告总量的82.02%。主要是部分媒介单位发布格调低下的性生活用品和性生活服务的广告。如报纸中发布的“帅克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电台中发布的“黄金生命胶囊”、“原根再生胶囊”、“勃邦睾丸片”、“媚灵丸”、“福鹿丸”、“鹿精培元胶囊”、“龙爱胶囊”、“三精鹿茸片”、“蛾苓丸”和“博鹰仙乐熊胶囊”等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三、非药品、医疗器械的产品宣传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广告多次出现。比如“好视力眼贴”、“清华眼宝明目贴”等产品,既不是药品,也不属于医疗器械,其作用仅是“缓解视疲劳,保护视力”,却在广告中宣称能对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有治疗作用。同时还有部分电视直销广告夸大产品功效,掩饰产品缺点,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
四、网络广告违法情况突出。在被监测的42家网站中,发现有18家网站发布内容违法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