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5月广告监测报告:涉嫌违法广告1102条次

   2006-06-26 中国喷绘网7020
核心提示: 2006年5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319188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102条次,涉嫌违法
 2006年5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319188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102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35%,与4月份相比变化不大,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嫌违法率略有下降。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北京地区24套电视节目、13套广播节目、17家报纸和11家网站的图形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广告268981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097条次,涉嫌违法率0.41%。
 
      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本月,广告发布量和涉嫌违法广告量均有所降低。其中,广告发布量由上月的343414条次降至319188条次,降低了24226条次。涉嫌违法量由1153条次降低到1102条次,减少了51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变化不大,为0.35%,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0.0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保健食品、卫生洗涤用品和医疗器械类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与上月相比都有所降低。

  五一黄金周前期,各类商家为了把握假期带来的商机,纷纷在各大媒体投放大量广告宣传自己。旅游服务、餐饮服务和旅馆服务类广告增长显著,邮政服务类广告数量也伴随着人们互赠节日礼物的需要逐渐增多。长假刚刚结束,这些具有“假期效应”的商品服务类别的广告明显减少,以至本月广告发布总量有所降低。

  与上月相比,平面媒体的广告发布量减少了1万7千余条,涉嫌违法量变化不大,涉嫌违法率增加了0.12个百分点。违法问题仍主要集中在中心监测的重点媒体中,其中,《作家文摘》的涉嫌违法率仍高居不下,为26.25%,比上个月增加6.25个百分点。该媒体广告发布量较少,并且一直存在不报、漏报的现象,导致广告监测基数较少,以至涉嫌违法率较高。广告发布量较大的《京华时报》、《北京晨报》和《北京晚报》的涉嫌违法率相对较低,但这些媒体违法的绝对数量远高于其它媒体,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本月,广播媒体的广告监测量为4695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49条次,涉嫌违法广告条数5条,涉嫌违法率为0.32%,较上月降低了0.07个百分点。违法问题出现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违法行业主要集中在人用药品、保健食品和房地产类。截止5月底,两家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都已经修改或停播。

  (二)重点提示

  1、教育培训类广告应规范。

  继3月份名为《试题猜想》一书的广告叫停之后,近期,个别媒体又出现一些违法的中、高考教育培训类广告。此类广告问题主要集中在:1、乱打名师牌;2、夸大培训效果;3、使用模糊的概念误导消费者。随着中、高考的步步临近,无疑这类广告更加容易吸引广大家长和考生的注意,导致很多家庭盲目听信广告,结果不仅蒙受金钱损失,而且致使考生过于依赖培训,不能端正学习态度为考试做准备。例如,某平面媒体的一则培训广告中宣称“名师2对1,单科提高20-70分”,但经调查得知,培训单位在授课之前先对学生摸底考试,根据成绩将学生分为不同等级,并由此判定学生能提高的分数。然而,这些过程并未在广告中体现,而且提高的分数以哪次考试为准也是个未知数。教育培训可以提高分数,但广告中应该对培训的具体情况描述得清楚、明白,否则必然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当今社会,迫于就业压力和晋升需求,无论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是“久经职场”的员工,为了获得自己满意的工作职位,不得不时刻充实自己。教育培训类广告满足了这种需求,在供需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本月,全市共监测教育培训类广告10144条次,广告监测量居各商品服务类别第12位。在带来沟通信息的同时,此类广告也存在着一些“陷阱”。比如,“毕业后包分配”,“培训后年薪10万元”等,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令人怀疑。

  面对这些问题,广告监测中心希望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在审查此类广告时,一定要认真负责,设身处地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对那些无法保证的承诺一定要严格审查把关,为净化广告市场真正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同时,广告监测中心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此类广告一定要问清楚,问明白,不要盲从,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以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2、部分化妆品、医疗美容类广告内容夸大,消费者需谨慎对待。

  本月,化妆品、医疗美容类广告的涉嫌违法量和涉嫌违法率都有明显的增多。其中,化妆品类涉嫌违法量由14条次上升到30条次,涉嫌违法率增加了0.20个百分点。医疗美容类广告涉嫌违法量由4条上升到22条次,涉嫌违法率增加了1.88个百分点。这两类广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广告内容夸大效果,宣称“一次见效,永不反弹”、“快速、安全、无副作用”等;2、使用高科技概念炒作,欺骗、误导消费者;3、使用他人名义作保证或者以暗示的方式使人误解其效用;4、使用消费者形象,对其使用前后反复对比,误导消费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的女人希望能通过美容手术或化妆品使自己变得更加年轻漂亮。然而,众多令人心动的医疗美容和化妆品类广告的背后存在着很多问题,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谨慎消费,不能完全听信广告内容,以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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