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部门重罚“水宜生杯”虚假广告

   2008-12-25 cnph.cn18710
核心提示:        近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对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发布“水宜生杯

        近日,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对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发布“水宜生杯”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3460元。

        这家公司明知其代理销售的“水宜生杯”不具有保健、治疗功效,却在今年11月间发布的广告中,宣称这种水杯具有“清烟毒、解酒毒、溶油脂、防三高、除便秘、瘦身美容、防病保健”功能,并宣称“已通过北京三甲医院的临床验证”,以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查,当事人所提供的“北京水宜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四项专利证书和普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的临床报告,均不能有效证明这“七大特殊功效”,并且无法提供其所宣称的三甲医院的资质。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工商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相信“包治百病”的产品广告,国家职能部门从未审批或认证过有保健功能或治疗作用的饮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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