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熊大爷致电本报“关注城市细节”栏目,反映渝中区文化宫车站旁的广告牌设置得太低,时常伤行人。
昨上午10时,82岁的熊大爷在国际村乘坐402到文化宫站,刚下车一跨上人行道,头顶就被什么东西狠撞了一下,摔倒在公路上。他爬起来抬头一看,原来是广告牌惹的祸:广告灯箱太低,没注意一头就撞了上去。
此后,熊大爷给广告发布厂家、广告公司、市政、派出所打电话,在现场等了两小时,一直无人来。其间,有两名女士也被“袭击”。下午3时,熊大爷拿来锯子将广告牌的立柱锯断。
记者看到,广告牌位于中山二路97号附1号门前,是某乳品的广告,灯箱已落在地上。可以看见,落地前灯箱高约1.5米,而附近其他广告的灯箱都有1.7米高。在此卖报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广告在这里设置了好几年,撞上的行人有上百人。”
随后,记者联系上广告公司——写真广告。工作人员表示立即到现场查看,若属于他们,尽快升高灯箱。
记者 陈静 摄影报道
我不想这样过激
关注者熊大爷观点:锯广告牌的行为过于偏激,不是我的本意。若相关责任单位能及时站出来,我也不会这样做。
昨日摄于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