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程翔说:“公益广告还未纳入《广告法》规范范畴,其内涵、资金来源、成本以及与商业广告在作品表现上的区别、署名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有待立法界定,建议制定《深圳市公益广告条例》逐一明确,形成健全的运行机制。”
张程翔建议,应建立多渠道的公益广告资金保障和监督体系。他说:“首先要建立公益广告专项资金制度,统筹规划,专款专用,并建立常规化、规范化的基金捐助机制;其次,应实施市场化多渠道融资,如公开竞标、企业赞助、公开拍卖公益广告所属权等,再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广告经营单位参与。”
张程翔说:“公益广告还未纳入《广告法》规范范畴,其内涵、资金来源、成本以及与商业广告在作品表现上的区别、署名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有待立法界定,建议制定《深圳市公益广告条例》逐一明确,形成健全的运行机制。”
张程翔建议,应建立多渠道的公益广告资金保障和监督体系。他说:“首先要建立公益广告专项资金制度,统筹规划,专款专用,并建立常规化、规范化的基金捐助机制;其次,应实施市场化多渠道融资,如公开竞标、企业赞助、公开拍卖公益广告所属权等,再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广告经营单位参与。”